呈請破產|欠債14萬被呈請破產 高院正式頒令張秀賢破產
撰文: 林育慧
發布時間: 2024/07/08 10:34
最後更新: 2024/07/08 12:02
前元朗區區議員張秀賢早前被前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賴得鐘入稟追討14萬元,其後再被入禀高院呈請破產,破產聆訊今(8日)於高等法院進行。張秀賢缺席聆訊,亦沒有代表律師,呈請人要求法庭頒下破產令,法官遂正式頒令張秀賢破產,稍後頒下書面理由書。
呈請人賴得鐘;答辯人張秀賢。
呈請一方表示,張秀賢今缺席應訊,並表示張早前已呈交誓章,並無提及任何抗辯理據,只提及曾與呈請一方商討債務判決,以及已還款2萬元,沒有提及就債務有任何爭議,故要求法庭頒下破產令。
法官聽取陳詞後頒下破產令,並表示於7月15日前頒下書面理由書。
破產聆訊於6月18日提訊,張秀賢當時親自出庭應訊。張表示反對破產呈請,並表明不爭議欠債及有意還債,望法庭就利息及訟費仲裁後得出整體金額,案件遂押後至今早由負責破產案件的法官處理。
資料顯示,呈請人賴得鐘於2023年8月入禀區域法院向張追討14萬元,入稟狀指,賴於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期間,向張借出共16萬元。及至2022年2月,張仍未還款,雙方達成協議,張每月需歸還5,000元予原告,截至2023年1月,張只歸還2萬元,賴遂入稟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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